2008年2月5日星期二

可能予以保留發鈔行的發鈔地位

剛自綱上新聞話新加坡政府投資公司淡馬錫吸納渣打集團(2888)1210萬股股份,持股量由18%增至19﹒03%,若再增持其持股量便達20%,即金管局設定的上限。金管局去年中制定新例,限制外國政府持有本港發鈔銀行20%股權。
金管局副總裁蔡耀君於記者會表示,該局已有政策指出,若果發鈔行的股權由其他國家或與其相關的機構持有達20%,該發鈔行的發鈔地位將會被檢討。
不過,他亦指出,有關的檢討仍要視乎每一個個案而定,包括要考慮有關涉及主權的機構的控股目的,及其他股東背景。
蔡氏續稱,若需要檢討,雖然有機會取消該發鈔行的發鈔地位,但亦可能予以保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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