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27日星期三

08至09年度財務預算案-社福

1. 提高利得稅、薪俸稅和個人入息稅中可扣慈善捐款比率至35%,以鼓勵捐款。
2. 未來三年撥款4,500萬元,加強日間寄養服務。
3. 每年增撥約4,000萬元,以增加婦女庇護中心宿位。
4. 未來三年合共撥款約10億,為15至29歲的青少年開創職位。
5. 向綜援受助人及傷殘津貼受惠人,額外發放1個月的標準金額及傷殘津貼。
6. 動用10億元,為房委會及房協出租單位的低收入家庭繳付1個月租金。
7. 向每個電力住宅用戶戶口提供1,800元的電費補貼,協助市民對抗通脤。
8. 預留10億元,在未來五年資助有需要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或進行改善安全工程。
9. 向每名領取高齡津貼長者,發放一次過3000元津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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