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2月1日星期五

『72』法則 (72 rule)

環球股市在過去60年,每年平均複息增長為11%,香港恆生指數在過去30年的平均回報也接近16%,而近16年也有接近14%回報。若你在16年前以十萬投資恆指,現時確實已升值至約八十萬,若果恆指能繼續以14%上升多4年,即投資後的20年,你的十萬投資便更升值至一百三十四萬。
『72』法則
是一種既簡單又實用的理財法則:『72』法則。這法則的用處是計算自己的資金/投資,若以每年某個的百分比增長,要用多少年的時間才能令本身的投資升值一倍呢? 這個法則相當有用,但很有趣,大多數人也未聽過,也不知道『72』法則有多有用!
首先要講解這法則的計法,就是以72為分子,每年的預期回報/收益率為分母,兩者相除即為資金升值一倍所需的時間。舉例來說:做護士的黃小姐目前擁有一百萬元,她將錢存放在銀行內,假設銀行的利率為2厘,她的一百萬元要過36年(72/2)才能升值至二百萬! 她的同事陳小姐比較懂得長線投資複息效應的威力,將相同的金額投資平均回報為10%的股票基金內,她的資金只須要約7年的時間(72/10)便已升值一倍.
同樣數目的資金,只是投資方法不同,所帶來的結果亦相當不同,一心存放在銀行收息的黃小姐足足要36年才得到她同事陳小姐僅用7年時間累積的資產; 當然,投資是涉及風險的,但不投資的風險也很大,用少29年的光陰已達致同樣的目標,所以,我認為投資是其中一樣最值得大家終身學習的科目。
但記住『72』法則只可應用在一筆過投資.如係月供計劃就要用『125』法則(125 rule)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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